京華時報訊(記者楊鳳臨)銀監會、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日前聯合發佈《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查詢凍結工作規定》(下稱《規定》),提出利用跨地區協作查詢、大規模集中查詢、銀行內部協作查詢等新方式,全面提升涉案資金查控效率。
  據瞭解,近年來,電話詐騙、網絡詐騙、盜刷銀行卡等犯罪頻繁出現。如果犯罪分子使用異地電話卡、銀行賬戶作案,被害人報案後,警方難以及時凍結犯罪分子賬戶。因為根據商業銀行內部規定,凍結異地銀行賬戶需要本地公安民警持凍結函、介紹信到異地,與異地公安民警一起進行凍結,完成程序最少要一天。這不僅給犯罪分子轉移贓款留出了足夠時間,而且也增加了辦案成本。
  按照《規定》,對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提出的超出查詢權限或者屬於跨地區查詢需求的,有條件的金融機構可以向上級機構或系統內其他分支機構提出協查請求,並通過內部程序反饋查詢。
  《規定》同時要求,金融機構在接到協助查詢、凍結財產法律文書後,應當嚴格保密,嚴禁向被查詢、凍結的單位、個人或者第三方通風報信,幫助隱匿或者轉移財產。《規定》已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
(原標題:查處盜刷銀行卡犯罪可及時凍結異地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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